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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现制订本加分细则:

1.优秀学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一次加1.0分,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员”加0.8分;校级“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加0.5分,校级“优秀学生”加0.4分,校级“优秀团员”加0.3分;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加0.1分。获多项荣誉者,不累记加分,取最高分。

2.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加0.8分;校“优秀学生干部”加0.4分,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加0.3分;院级加0.1分,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3. SCI、EI源刊物上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8分,第三作者0.5分,第四作者及以后者不加分。有多篇论文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4.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0.6分,二等奖第一名0.5分,三等奖第一名0.4分;校级一等奖第一名0.3分,二等奖第一名0.2分,三等奖第一名0.1分,同等级奖按排名递减0.1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多个项目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5.获专利授权者:第一发明者加0.5分,第二发明者加0.4分,第三发明者加0.2分,第四发明者及以后者不加分。有多项发明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6.学科竞赛获奖者: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4分。校级一等奖加0.3分,二等奖加0.2分,三等奖加0.1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获多项奖励者,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7.通过全国英语考试:六级(CET6)考分≥520分者加0.3分,四级(CET4)考分≥550者加0.2分,不累计加分。

8.获学校组织的有影响的全校性文化体育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加0.3分,第二名(二等奖)0.2分,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此项加分以个人最高分计,不做累加。

9.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社会公认者加0.1分~0.5分。

10.以上9项个人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11.加分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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