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系统    新闻投稿    
口腔通知
热点新闻
2024-03-0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院卓越服务有...
当前位置: 首页 >> 口腔通知 >>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现就我校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

2020年度全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采取高校遴选,教育厅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我校可推荐遴选名额为14名(至少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候选人2名(必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三所附属医院各可推荐候选人2名,其

他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遴选推荐范围和条件

1.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推荐范围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和博士点、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以及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中的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4.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

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周三)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一办304-1),逾期不予受理。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纸质版2份;(表中学校学术组织意见一栏由二级单位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行政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由二级单位负责审核,审核人、教授委员会主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行政公章);(电子表发至邮箱shiziban@csu.edu.cn)

3.《申报候选人评议表》纸质版1份,

4.PDF文档一.被推荐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PDF文档二.反映被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扫描件(个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截至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PDF文档三.反映被推荐人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shiziban@csu.edu.cn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按照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原则组织遴选推荐,对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二.2016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根据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湘教通[2016]601号)要求,今年对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开展期满验收。

(一)验收内容: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二)本次参加验收检查人员名单(2016年度培养对象):

孟凡永(商学院)

于金刚(化学化工学院)

潘克家(数学与统计学院)

郭克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金萍(湘雅三医院)

彭淑平(基础医学院)

张燕(湘雅二医院)

赵炼恒(土木工程学院)

(三)提交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2.验收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需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院章)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内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等材料。(需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院章)

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周二)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一办304-1),另将1-3依次扫描为PDF文档发送至shiziban@csu.edu.cn邮箱,学校审核通过后,由本人在系统中上传。

三.其他说明

1.参加推荐遴选、期满验收人员的个人电子材料均需网上报送。2020年新遴选人员材料待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网上报送,验收人员材料待学校审核后网上报送。

2.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请各参加验收检查人员根据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工作人员登陆管理系统提取后分发 )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分别填写验收检查表或年度考核表,并按规定将材料上传。

3.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验收检查工作是我校教师队伍学术梯队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之一,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督促和检查、因故不能参加验收的培养对象,由二级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否则,将终止有关培养对象的后阶段培养,并收回部分培养经费。

联系人:周元敏

地址:校本部一办304-1

联系电话:88876082

邮箱:shiziban@c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省教育厅通知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4.《申报候选人评议表》

5.《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人事处

2020年11月2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