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及相关项目申请人:
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的通知》的要求,现在对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以下调整,请各教研室广泛宣传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一、全面实行无纸化申报
1、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3、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依托单位应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由于无法审核纸质版,请严格按学校计划财务处资金决算说明要求填写结题报告中决算表,具体内容见链接:防疫期特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说明
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提前通过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告知学校科研部,以便于学校统一出具证明文件。
结题材料电子版学校截止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4日16时,逾期项目将按无故不结题处理。
三、集中申报截止时间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适当推迟申请和结题材料集中接收的截止时间。我校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4日延后至2020年4月15日16时,我院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2日延后至2020年4月14日16时。
四、非集中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由于现阶段所有项目均需要出具项目清单和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故除集中受理时间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截止时间统一调整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通知截止时间前24小时。例如现阶段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截止时间为3月6日16点,则学校最后截止时间为3月5日下午16点,逾期项目不予受理。
五、非集中申报项目申报流程
1、所有网上提交的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nsfc.gov.cn)确认提交后学校才予以受理。请申报人员提前和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科研秘书)联系,确认能及时提交审核。
2、二级单位审核后需通过系统导出院系申请项目清单并填写《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并将清单和报告电子版于学校申报截止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学校科研部联系人,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科研部联系人确认。
3、学校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逐一确认提交,并出具学校项目清单并办理《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和扫描工作。
六、集中申报期间项目申报流程
1、4月15日-16日由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形式审查,并逐一网上确认。所有网上提交的申请均需要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nsfc.gov.cn)确认提交后学校才予以受理。
2、二级单位审核后需通过系统导出院系申请项目清单并填写《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报告(单位填写并盖章)》,并将清单和报告电子版于4月17日上午12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学校科研部联系人。
3、4月17日-19日学校科研部将组织人员开展网上形式审查,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清单进行核实并逐一确认提交,并出具学校项目清单并办理《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和扫描工作。
4、4月20日上午十点完成系统报送工作。
七、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请相关二级单位于2020年4月15日16时前,统计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信息,并填写备案表交学校科研部,科研部将统一在系统中报送。(备案表待后续通知下发)
八、科研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本部一办公楼424房间
18507480896 88836044
医院科研部214办公室
联系人:何宇清
联系电话:18182129714
邮箱:xykqyxy_kyb@163.com
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科研部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