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转发中南大学《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85号)及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9〕1号)精神,现将开展我院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
以下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1. 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含临床类教师)。
2. 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承担教学任务的其他在岗人员(包括管理、实验技术、护理、检验类等人员)。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2.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教师岗前培训及思想政治专题培训,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思想政治专题培训考核合格。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申报。
2.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为“中南大学”(附属医院申请人员填写“工作单位”栏目时,在“中南大学”后用括号注明附属医院的名称,如: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3.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后续资格证书上的照片需与此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5日—4月23日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网上申报,将以下材料于4月23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办公楼212#):
1. 《2019年中南大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xiangyaoral2018@163.com),
2. 申请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上传照片同版,在背面写好姓名+二级单位,用于资格证书)。
五、其它说明
1.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普通话等级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 改进思想品德鉴定方式,每一个申请人都以样式统一的《个人承诺书》(注册登陆进入网报系统后生成、下载并打印)替代原来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通过网报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版。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童爽、吕啸琛
电 话:0731-84805480
人力资源部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