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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促进医师定期考核信息与医师电予化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根据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湖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湖南省卫生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8〕31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7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类别、内容及程序

本周期考核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满2年及以上或通过前一周期考核满2年的医师,主要是对其2016-2017年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执业注册接近2年的医师也可参加本次考核。

考核类别为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理论与技能考核)。

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下列条件执行简易程序:

(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二)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它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以医师注册时间为准。

二、严格考核结论

1、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试的即为此周期考核不合格。

2、具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直接认定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3、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4、医师参加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责令停止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补考合格者允许执业,但本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补考不合格者将注销注册并收回执业证书。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在定期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考核,需将详细情况上报医务部后由医务部与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协商解决。

三、工作安排

请各科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并上报至医务部 ,于2018年7月底之前负责督促全科参加考核的医师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认真逐项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各项信息,无定期考核账号人员请咨询医务部(17307484106)。

四、考核信息与医师注册管理互联互通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信息,将首次与医师注册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将自动导入全国《医师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并作为医师注册变更(注销注册)的依据,考核结果与医师个人绩效考核、晋升晋级挂钩。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或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注册系统将自动提示注册主管部门为其办理注销注册。

五、医师操作流程

医师信息登记可在电脑PC端(http://renew.cmda.net/)或移动设备(手机)App端完成,基于移动端操作便捷的特点,以手机App端操作来完成本次演示。下载名为《全国医师服务》的App应用。打开该App应用,完成注册后,进入App主页面,点击定考图标,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身分绑定。首次登陆需进行初始密码修改操作,提交后进入个人信息确认页面。点击确认个人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照片上传及个人基本信息,执业信息、执业经历填报。完成以上操作,点击提交,等待你所在的卫生机构对你的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附件:医师定期考核医师服务APP操作指南


医务部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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