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工会“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11﹒30前)
具体任务 |
承办单位 |
1.发布党委《动员令》 |
校办 |
2.发布工会《倡议书》 |
工会 |
3.召开募捐动员会 |
扶贫办 |
4.公布《校内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
工会 |
5.公布募捐专用账户和捐款方法 |
教育基金会 |
第二阶段:捐款(2017﹒12﹒4~12﹒31)
具体任务 |
承办单位 |
1.个人捐款,并获得专用收据 |
教育基金会 |
2.校园网、工会网首页设《募捐光荣榜》,滚动式公布捐款信息(信息由教育基金会提供) |
校办、工会 |
3.职工捐款从年底个人所得税缴税基数予以抵减 |
计财处、人事处 |
第三阶段:款项汇总转移(2018﹒1﹒1~1﹒20)
具体任务 |
承办单位 |
1.校扶贫办与江华扶贫办签订协议 |
扶贫办、驻江华工作队 |
2.校教育基金会与江华扶贫基金会签订协议 |
教育基金会、驻江华工作队 |
3.专用账户资金转江华扶贫基金会 |
教育基金会、驻江华工作队 |
4.公布每户入股资金确认书 |
驻江华工作队 |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8﹒1﹒11~1﹒20)
具体任务 |
承办单位 |
1.公布二级单位捐款总额,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
扶贫办、工会 |
2.落实江华设“中南大学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纪念碑”事项 |
驻江华工作队 |
3.全程宣传报道 |
宣传部 |
中南大学工会
2017年11月30日
“助推江华脱贫攻坚”募捐账户
开户名称: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中南大学支行
银行账户:597657350293
备注:
1.捐款不接受现金捐赠,请转(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在“来源”或“摘要”栏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职工号”(如:校工会张** 888888)。
2.捐赠款转(存)手续完成后,请在三日内持银行凭据到教育基金会财务室开具捐赠票据(地址:三办公楼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