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5 作者:王月红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导师及同学:
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已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文件精神,针对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查询:
2016年的具体选派办法及最新信息请及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最新通知: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在“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查找。
二、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4、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的时间来申请,具体信息请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在“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中查询。)
三、申请时间和流程安排:
1、积极对外联系:
请有意申请以上各类公派留学项目的同学积极对外联系,确定留学身份,尽早达到外语要求并取得国外院校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
· 提交校内材料:
· 申请者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科教办提交初选报名表(见附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都可以提交,提交时并不要求提供录取通知书),电子版发送kqyxyyjsb@163.com。
2)申请者于2016年3月1日前向科教办提交校内评审材料(此时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务必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参加校内评审,并取得最终我校推荐名额;原则上,此时申请博士研究生的同学也需要按照要求提交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联系的国外院校延迟发放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等,申请博士研究生的同学可稍晚提供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但是必须要赶上3月20-4月5日的网上申请。
参加校内评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l 候选人情况表(导师及学院签字盖章,见附件);
l 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
l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l 国内外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如无导师则无需签字);
l 国外导师简介(1页);
l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同学还需提交国内导师推荐意见信(1页)。
3、校内评审:
2016年3月15日左右完成校内评审
4、公示校内评审结果:
2016年3月15日-3月20日
5、网上申请:
2016年3月20日-4月5日为各申请者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前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6、公布结果:
2016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一般会晚一些。
四、注意事项:
1、艺术专业类学生请通过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外语专业类学生请通过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国家公派;
2、申请人除可利用所在单位与国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及导师外,在对外联系时,可积极利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跟国外签署的合作协议,详细内容请登陆http://www.csc.edu.cn/require/。具体要求如下:申请人须按照具体要求先期自行向外方院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取外方邀请信后再按照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具体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查询。
3、各专业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渠道申请,避免申请过于集中,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咨询电话:88830540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