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我院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5〕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学校编制内在岗专任教师(含临床类教师)。
2、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编制内其他在岗人员(包括管理、实验技术、药学、护理、检验类人员)。
3、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现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专职辅导员。
二、培训与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普通话培训和考试,且考试合格。
高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普通话测试。
三、思想品德鉴定
各科室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情况进行鉴定,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我院教师申请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员填写认定表时,申请人员统一填写“中南大学”。
2、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网上申报时间安排为: 4月15日—4月22日
五、材料收取
网上申报成功后,请各位老师将《2015年中南大学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填好后以(姓名+科室)电子档形式发送至xiangyaoral@163.com(附件2),同时申请人请将以下申报材料用文件袋装好,于4月23日前交后栋综合办公室204室吕啸琛,逾期不予受理。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思想品德鉴定表》(1-11栏由申请人本人或科室填写,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4、一寸彩色相片三张,需与网上申报照片一致。(其中两张贴在认定申请表上,一张写有名字交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中南大学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