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临床医师(教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3-03-21 作者: 来源: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 浏览次数:
中南大学 ·口腔医学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教师)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南大学 ·口腔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临床医师(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2.团结协作精神好,综合素质高,勇于奉献。
3.口腔医学类全日制博士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13年7月1日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重点本科。
4.性别年龄不限。
二、岗位、数量及要求:口腔种植、牙体牙髓、口腔黏膜、正畸、牙周、儿童口腔各1名。
其中牙周、儿童口腔医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重点本科)或七年制毕业生,且有一年及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11日17:30止。
2.应聘人员填写《中南大学 ·口腔医学院临床医师(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并持身份证原件和各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术科研成果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到中南大学 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或先将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邮箱,在资格审查以前将以上相关证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交 综合办公室(外省应聘人员在确保登记表填写内容属实的前提下,可在综合考核前一天将以上相关证件和证书等交验审查)。
3.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小平;联系电话:0731-84805480;E-mail:xiangyaoral@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72号 中南大学 ·口腔医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2日—19日
2.人事处和 ·口腔医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的基本条件,校验各类证书,由 ·口腔医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3.人事处和 ·口腔医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临床操作技能,以及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综合考核时间由 另行通知。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聘用期间享受同条件在职职工相应待遇。
2、应聘者一经聘用,聘期内只能在本岗位上从事本职工作,不得转到其他类岗位工作。
3、新聘任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中南大学人事处
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3年4年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