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推动教师参与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统计的督导、同行、学生教学质量评价情况为主要依据,制定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教师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优秀奖设置为课堂教学(包含理论和实验)、实习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三类。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其所在学院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的50%,临床医学类授课任务不低于12学时/学年(含临床带教学时)。
3.教学态度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教学日历进程组织教学,教案(课件)及时更新,课程考核科学、公正、严格,过程评价合理,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规范。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教学法活动,潜心钻研教学业务,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将先进的教育思想融入教学方法与手段,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内容,贯彻以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学效果好。
5.积极推进学院教学建设,牵头或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贡献力量。
6.缺乏校级督导评分的由本学年院级督导补齐评分,缺乏学校学生教务系统评分的由学院评价系统中学生评分补齐。
7.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教学质量优秀奖:师德考核不合格;该学年发生教学事故或受到纪律处分;经证实,存在同行拉票或引导学生打高分等不诚信行为。
二、评选流程
1.根据分类评审的原则,课堂教学(包含理论和实验)、实习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三类教学质量优秀奖分别进行评选(评选细则详见附件)。学院严格评审,以总得分从高往低进行推荐。
2.推荐教师名单按程序报院务会审批,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通过后进行表彰。
三、评优结果的使用
1.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奖励证书。
2.纳入年终教师教育教学贡献度量化综合考评。
3.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或评优活动。
科教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