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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高水平教材建设培育专项、一流课程建设培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科室)及二级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南大学口腔医学学科建设及特色发展进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创新能力,在“十四五”期间培育口腔医学教学成果奖、高水平教材、一流课程等,本年度特设立“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高水平教材建设培育专项、一流课程建设培育专项”,经费由中南大学口腔医学一流学科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支出。现开展申报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系列高水平教材、建设一流课程体系,培养一流人才方阵,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

二、申报项目

1.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2项)

2.高水平教材建设培育专项(2项)

3.一流课程建设培育专项(2项)

三、申报条件

(一)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

1.申报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

2.申请人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3.申请团队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基础:曾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曾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曾发表相关领域的教学论文。

4.申请人近1-2年拟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已积累了一定的基础。

(二)高水平教材建设培育专项

1.申报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

2.拟申报教材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注重素质教育,有利于各种能力的培养。

3.拟申报教材原则上应是新编教材,或者与已有教材相比在内容、体系、结构上有较大创新以及质量明显提高的修订教材,已有教材需经过至少一届以上的学生使用才能申请修订。

4.申请团队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基础:曾获校级教材立项或曾作为编者参与其他教材的编撰。

5.申请人近1-2年拟出版发行本科生或研究生教材(不含专著)。

(三)一流课程建设培育专项

1.课程负责人为湘雅口腔医学院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特别优秀的博士讲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的课程不超过一项。

2.课程教师团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师德师风,近3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违纪行为。

3.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课程或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必修课或选修课,包括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4.申请团队应具有一定的前期基础: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各类课程建设研究项目(“中南金课”、课程思政、创新创业课程等)或中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5.申请人近1-2年拟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等五类)或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

四、经费与管理

1.培育专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支配,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严格使用经费,执行项目预算。

2.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用于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劳务费、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等。

3.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使用经费,同时确保经费使用进度。项目经费需在2022年8月30日前执行完成75%,10月30日前执行完成100%。8月30日前执行进度未达到75%的项目,学院将收回总经费的25%进行统筹分配。10月30日未执行完的项目,学院将收回全部剩余经费。

五、结题与其他

1.受资助者在专项计划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写出结题报告,经所在科室(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教部。

2.受资助者必须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由于主客观原因需调整研究计划或不能按预定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需及时说明情况,提出拟采取的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

3.科教部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并及时协助项目负责人解决项目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自项目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材料报送

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高水平教材建设培育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高水平教材建设培育专项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一流课程建设培育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一流课程建设培育专项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3)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报科教部,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办公楼205室,电子版发至wangyuehong1999@163.com。

报送时间:2022年5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健15111184894 王月红18627533303

七、项目评审

学院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进行立项,并在 官方网站公示。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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